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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安局冻结的银行卡怎样才能解冻

时间:2023-08-29 08:29:13   来源:找法网

一、被公安局冻结的银行卡怎样才能解冻

更公安局不可以直接冻结个人银行账户;如因办案或司法需要,公安局需报请法院冻结涉案相关银行账户;法院发函给银行方面,银行回复并签字,按规定冻结该账户;一般冻结期限是六个月,冻结的期限到期,又没有要求继续冻结的,自动解除。如涉嫌违法等,可对账户进行永久冻结。配合公安调查,调查完成后,如无其他问题,公安机关将《解除冻结通知书》递交银行,银行收到后会立即解冻。账户会及时解冻。


(相关资料图)

二、银行账户冻结程序是怎样的

银行账户冻结程序:首先由当事人对法院提出冻结申请,经法院裁定后执行。执行人员通知银行进行账户的冻结。在银行账户冻结前,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三、法院冻结财产会通知本人吗

司法冻结会通知本人。司法机关决定冻结财产的,应当作出裁定,并且将裁定书送达至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找法网提醒您,因此,司法机关在冻结财产时,会将冻结的情况告知被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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